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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武汉市财贸学校职教专业教学助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包括财会高级教学助理、电子商务、金融、3D打印、创业指导教学助理等5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的企业或教学工作经历,符合各个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职位表》。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岁,则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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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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